第一章 总则
淮南联合大学东西教学楼电子大屏是向学生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直接最便捷的窗口。为进一步做好思想文化宣传工作,明确东西教学楼电子大屏使用管理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有序、规范,现根据《淮南联合大学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管理制度》(校宣统【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信息与网络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淮南联合大学东西教学楼大屏发布管理制度及淮南联合大学东西教学楼大屏发布内容审查表。
校内各信息发布主体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并按流程进行信息发布,做好思想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章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思想文化宣传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确需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查,确保其真实性及有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坚决拒绝发布。
第三章 审核、监督与管理主体
东西教学楼电子大屏发布内容由淮南联合大学宣传统战部审核,由淮南联合大学纪检监察部监督,由淮南联合大学信息与网络中心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四章 内容发布范围
一、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
二、学校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的公告、重要通知、宣传标语等。
三、校园动态及校级院级活动通知等。
四、重大活动安排以及其它需要发布的信息。
第五章 发布流程与管理
一、学校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提供的电子大屏发布内容由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指定人员撰写。
二、电子大屏发布内容经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宣传统战部审核批准。
三、宣传统战部审批通过后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指定人员将电子大屏发布内容电子稿交由信息与网络中心东西教学楼电子大屏管理专人进行登记并制作成标准格式予以发布。
四、一般情况下提前两天拟定显示内容、明确显示方式及时间,特殊情况即时审批,及时发布。
第六章 发布内容及时效
一、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等工作日滚动播放。
二、学校各管理机构及教学单位公告、通知、宣传标语等一般为五日。
三、校园动态及校级院级活动通知等一般为三日。
四、重大活动安排以及其它需要发布的信息按所需的实际时间滚动播放。
第七章 其他事项
一、东西教学楼电子大屏的开启时间随每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一同开启,其余时间的特殊需求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二、电子大屏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布各项信息,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备份。
三、严禁非管理人员对电子大屏幕设备进行操作控制,严禁播放未经批准的内容。
四、管理人员应对电子显示屏进行定期(2-3个月)和日常维修保养,屏体应保持清洁。电子大屏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派技术人员处理。同时,须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及抢修记录。
五、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与网络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